2021年3月31日,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对当前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很多的问题均细化了解决措施。细则细化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关于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等情形的要求,对不予延续、撤销、撤回、注销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具体行政许可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解决了后续监管认定标准不统一、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但是仍然存在大量难以解决的后续监管难题。
同时2022年3月11日,国家局正式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电子烟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其是否可以参照传统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管措施及流程?还是说可以直接照搬照抄?是目前有待研究的课题。
当前许可证后续监管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卷烟经营秩序。下面就以常见的后续监管难题为例。
1.证照不符
证照不符通常是在夫妻或者亲属间共同进行的经营商店,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烟草专卖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上对经营信息不一致。目前对于延续对办理工作需要核查营业执照,无法办理延续工作。在进行重新办理许可证以便保证证照的统一时,往往受到合理布局的限制,不能满足办证需求。更可能涉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和手续,零售户为了减少麻烦,往往就维持证照不符,继续经营。
2.证址不符
零售户受拆迁、房租到期等因素的影响,不得不将经营处进行转移,而新的经营地址并没有经过许可证的核准和登记。还有一些零售户为了招揽生意,将卷烟的销售推出店门进行销售,也是导致证址不符的原因之一。证址不符一般情况下很难恢复到原来的地址进行经营,也可能受到合理布局的原因导致无法重新申领,零售户不想终止卷烟经营业务,但又涉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如何对证址不符的情况进行监管也是目前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
3.人证不符
人证不符的情况指的是烟草专卖许可证上的经营者信息与实际经营者信息不一致。我司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持证人因长期在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日常经营,其家人使用持证人证照开展经营活动;二是持证人死亡,其家人为减少麻烦,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零售许可证的相关手续,直接使用原证、照继续经营;三是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非法形式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四是经营人员借用他人证件办理营业执照和零售许可证,最终导致人证不符。
如何做好后续监管工作?重山认为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监管主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树立了重视许可证后续监管的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后续监管工作。履行监管职责的是具备专卖执法资格的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所以必须着力强化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引导其充分认识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管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性,要彻底转变“重许可、轻监管”、“重准入、轻退出”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谁审批、谁监管”、“宽准入、严监管”的思想观念,扫清思想障碍,以新观念新思维新常态去正确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同时监管、宣传、沟通必须同步推进,三管齐下,保障监管效能。
其次,为保障烟草专卖许可的后续监管效能,必须建立起规范、高效地监督和管理机制,逐渐形成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的体系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对整个市场及行政等方面的工作起到正向影响。
当然,除此之外还会遇到其它一些后续监管难题,欢迎大家一起来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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